河海大学工会委员会
河海工发[2014] 6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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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授予外语院、商学院
河海大学“模范教工小家”荣誉称号的决定
为深入贯彻中华全国总工会《关于在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》和江苏省总工会《关于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实施意见》文件精神的要求,河海委办〔2011〕18号转发了校工会《关于开展评选“模范教工小家”活动的意见》,全校各单位积极开展了创建模范教工小家活动,取得了显著成效。经单位申报,河海大学“模范教工小家”活动评议小组检查验收,决定授予外语院、商学院为河海大学“模范教工小家”荣誉称号。
希望获得河海大学“模范教工小家”荣誉称号的单位再接再厉,不断创造新的业绩。
河海大学工会委员会
2014年12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