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授予河海大学巾帼示范岗、表彰女工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
各分工会:
根据河海工发[2014]4号《关于评选表彰巾帼示范岗、女工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》精神,经各单位申报、校工会组织综合评审组评选,决定授予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办公室等5个集体河海大学巾帼示范岗荣誉称号,表彰邢芳等8名同志为女工工作先进个人。
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,不断创造新的业绩,为学校的改革发展不断做出新的贡献。
附件:河海大学巾帼示范岗、女工工作先进个人名单
河海大学工会委员会
河海大学女工委员会
2015.1.
附件
1、巾帼示范岗(5个)
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办公室
计信院创新实验室
《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》课程组
教务处
校医院
2、女工工作先进个人(8名)
邢芳华明亚孙秀芳吴志红何奇芳
张颖张秋玲 戴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