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组织2017年暑期教职工休养的通知

发布者:工会发布时间:2017-06-01

各分工会:
为贯彻落实《教师法》第六章第二十九条关于定期对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,并因地制宜安排教师进行休养的规定和上级工会关于组织劳模、先进教职工休养的安排,校工会将延续往年教职工休养活动的组织形式。1、活动组织不请旅行社,由校工会自行组织;2、不去热门景点,以休养为主,在住宿固定的前提下,参观附近1-2个景点用以调节身心。
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时间:710日至714日(五天四晚);
2、地点:浙江舟山;
3、休养对象:各级劳模、先进;获校级及以上奖励、表彰的教职工;接近退休年龄且没有享受过休养的教职工(1959630日前出生)。参加休养的教职工名额以分工会为单位下达,具体见附表一。
4、注意事项:此次休养对象仅限教职工本人;休养名额不得拆分,一个名额安排一位教职工;人员一旦确定,不宜更改,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,可以弃权,名额作废。请各分工会按附件二要求填报报名表,并于617日前将报名表、休养人员的奖励表彰文件或证书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一同报至校工会办公室。报名表电子版发至ghbgs@hhu.edu.cn。联系人:沈俐,电话:6262
附件一:2017年暑期教职工休养名额分配表
 
附件二:2017年暑期教职工休养人员推荐表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校工会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76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