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申报2020年度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典型的通知

发布者:工会发布时间:2020-06-15

各分工会:

根据《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申报2020年度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典型的通知》(苏委教办函[2020]10号)要求,现开展江苏省巾帼文明岗、江苏省巾帼建功标兵申报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对象

1、省巾帼文明岗申报对象为:以女性为主体的教学、科研、管理等基层单位。

2、省巾帼建功标兵申报对象为:积极参加“巾帼建功”活动,立足本职,争创一流,为推动学校发展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女性个人。

根据文件要求学校推荐岗组及标兵各1个,请各单位按照要求择优推荐。为扩大表彰覆盖面,原则上2014年以来获得过该项表彰的基层单位和个人不再申报。

二、申报条件

(一)江苏省巾帼文明岗:已经开展“巾帼文明岗”创建活动一年以上、并已获得市级以上(或行业)“巾帼文明岗”称号的以女性为主体的教学、科研、管理等基层单位。具体条件是:

1、岗员构成达标。女性占岗位成员的60%以上,岗位负责人中至少有一名是女性。除特殊岗位外,一般要求为3人以上(含3人)的集体。

2、组织机构健全。创建工作得到单位、行业领导的切实重视和支持,纳入整体工作安排,建有专门领导小组,并为创建活动提供必要的人力、物力和财力保障。

3、岗员素质过硬。岗位成员思想政治素质良好,自觉遵纪守法,积极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,遵守本系统、本行业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,诚实守信,办事公道,爱岗敬业,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,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中贡献突出。岗组成员中须有获得各级岗位技术能手、服务明星或巾帼建功标兵等各种荣誉称号的先进个人。

4、服务规范高效。有统一的服务理念、公开的服务承诺、齐全的便民服务设施、完善的服务功能。服务热情周到,行为文明规范。

5、创建氛围浓厚。工作场所创岗标识明显,工作环境整洁美观。经常组织员工开展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和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、个人品德为主题的教育活动。

6、岗位效益显著。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高效的团队,注重品牌建设,工作有创新,服务有亮点,社会效益、经济效益和人才效益显著,在本系统或行业中有较强的影响力,辐射带动作用好。

7、管理科学规范。岗组内部管理规范,有明确的争创计划、细化的创建标准和岗位责任制度,有规范的行业服务标准和服务质量指标,有符合本系统、本行业工作特点的创建办法和考核内容,接受群众监督的渠道通畅。

8、创建档案健全。创岗工作内容、活动信息、服务机制等资料齐全,档案完备。有条件的单位可借助网络信息化平台展示“巾帼文明岗”风采,有创建工作的网页,有微信公众号等平台。

9、示范作用明显。岗组成员社会责任意识强,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,在本行业、本系统、本地区创建集体中具有较强示范性、代表性和影响力。

(二)江苏省巾帼建功标兵:年满18周岁,在苏生活工作的女性符合以下条件可申报。

1、拥护党的领导,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。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务实的工作作风,吃苦在先,乐于奉献。

2、弘扬“四自”精神,立足本职岗位,爱岗敬业,勇于创新。熟练掌握本岗位职业技能,在本单位(系统、行业)创造一流业绩,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。

3、胸怀大局,热心公益,在投身城乡经济社会发展、参与公共事务管理、带领妇女创业就业、帮助妇女脱贫致富等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,业绩优异。

4、已获得市级或行业(系统)授予的荣誉称号。

(三)为激励先进,充分发挥“巾帼建功”活动的示范引领作用,优先推荐奋战、服务抗疫一线的岗位。

三、填报说明

1、推荐表中“创建事迹”字数在1500-2500字之间(含标点与空格)。

2、申报材料附件内容主要为:所获荣誉证明、创建台账(含内页),创建活动等图片。

请各单位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,于622日下午5:00前将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(一式两份)报校工会。校工会将组织专家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进行审核,好中选优、优中选精,择优推荐岗组及标兵各1个参加上级单位评选。

联系电话:7230,邮箱:hhugonghui@126.com

 

附件:

1、江苏省巾帼文明岗推荐表

2、江苏省巾帼建功标兵推荐表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 2020615